各考评站:
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1+X 证书制度试点的有关工作要 求,做好2021年度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考 核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试点申报工作
自3月底以来,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陆续在教育部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: 教育部证书 平台)中公布了试点申报计划。教育部证书平台的要求: 院 校申报年度证书试点并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,方 可在报考、开展考试。请各考评站及时对接所辖区域内的院 校申报2021年度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(申报试点 要求详见《关于做好 2021年教育部1+X老年照护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》中福长者试点字〔2021〕24号). 各考评站所辖区域试点申报人数作为年终绩效考评依据,原
则上不得低于2020年申报人数。
二、做好教材订购及师资考评培训工作
各考评站应积极与试点院校对接、联系,指导院校开展 书证融合、教学培训、实训考评设施设备建设工作,引导院 校订购老年照护教材,参加师资、考评员培训。考评站应根 据申报人数,及时推荐行业人员参加考评员培训,满足考试 过程中对院校、社会考评员的人数要求。
教材订购流程详见《关于征订<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教 材——老年照护>及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通知》, 师资考评员培训内容详见《关于举办2021年老年照护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第一期师资+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》。
三、做好试点考试工作
受疫情影响,部分院校2020年度试点人数未能及时完成 考试。根据最新通知求,2020年未完成的试点人数已顺延至 2021年,并要求在2021年上半年完成。请各考评站及时与 试点院校沟通、对接,解决考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做好 沿用指标及新增试点的考试组织、协调工作。对于特殊原因 不能考试的院校,考评站了解情况后应及时向中福长者公司 说明。各考评站所辖区域试点考试人数作为年终绩效考评依 据,原则上不得低于2020年考试人数。
四、信息发布渠道
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项目各项通知、文件将 通过以下渠道发布,请认真查看:
(一)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https: //vslc.ncb.edu.cn/childIndex?orgCode=MA008
TJ86
(二)中福职教在线考试平台
http: //www.zhongfuzhijiao.com/
(三)中福协、中福公司微信公众号
中福协: CASW-CASW;中福公司: gh_7cf212fcad60 五、各项工作联系人
(一)教材订购、师资考评员培训:
曹雪、高梦一010-56176806
(二)考核评价:
曹治冶010-56176805徐向前、李文旭010-56176812 刘明正010-561768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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