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生进入考场,不得将任何书籍(包括字典、词典手册等工具书)和纸质印刷品带入考场;不得携带有特殊功能的计算器、移动通讯工具入场。
二、考生在开考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。凭准考证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及有效证件(如:二代身份证、护照、户籍证明)放在课桌右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查对。未携带有效证件,将不得参加考试。
三、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,考试期间不得无故退场。
四、考生对试题有疑义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五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吸烟。交卷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大声喧哗。
六、电子化考试时间结束时,系统会自动收卷,如发现有未显示结束考试界面时,应立即告知监考人员,待监考人员确认后,携带个人物品有秩序地退场。
七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对违犯考场纪律者,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。
八、考生若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或不配合监考人员的工作,将取消考试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