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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质量督导员守则

发布时间:2022-01-13 10:00:50

一、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政策规定及考试管理要求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。

二、电子化考试束后,确保各考场管理机的试卷数据回收、上传等工作。有需要转存考试数据的,与技术支持人员共同做好转存工作。如遇因机器或网络故障引起的数据上传失败等情况,应及时与技术支持单位、考评站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联系,确定解决方案并做好情况记录。

三、考试前须详细了解各省考评站、点的考务工作准备情况,具体内容包括考场设置考务人员、技术人员、监考人员和督导员人员安排;考区条幅、指示牌及考区安全保卫、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工作。

四、 质量督导员须核实与考试相关人员的身份,并对考点的相关设施进行检查,包括考点是否具有良好的考试环境,周围有无噪音、光线等外界干扰。

五、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质量督导中心报告。电话010-56176805。

考评站负责人在考试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,按要求认真填写《考场工作日志》,并于考试结束后返回所在考评站单位将每次考试的资料分类存档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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